代理記賬公司:會計和會計憑證經常用于財務會計。其主要目的是用作會計基礎,但兩者有很大不同。所以今天賬易財稅為大家分享一下關于記賬憑證與會計憑證的區別,以及它們的含義,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1、什么是記賬憑證?
記賬憑證是財務人員根據原始憑證(如發票)填寫的記賬根據,記錄經濟業務的簡要說明,確定會計科目,并以此作為會計基礎。也被稱為進入憑單和記賬憑證,它們是由一個基于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的匯總的會計創建的。
2、什么是會計憑證?
根據《會計法》第十四條規定會計憑證被用作經濟業務記錄,明確經濟責任、法律效力、會計基礎。會計憑證有多種類型,可分為兩類。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編制根據其使用和程序填寫。
3、記賬憑證和會計憑證有什么區別?
會計憑證包括但不限于原始憑證。根據《會計法》第14條,“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記賬憑證應當根據經審核的原始憑證和有關資料制作。可見會計憑證是指包括了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的財務憑證的總稱。
記賬憑證是會計憑證的一種類型,是會計人員在會計期間填寫的會計條目,并主要提供記賬的會計條目。但是,能夠證明會計問題的實際功能是,附在會計憑證上的原始憑證或僅憑會計憑證和原始憑證組成的會計憑證。
此外,原始憑證是填寫記賬憑證的基礎,而記賬憑證是創建會計賬簿的基礎。會計憑證和原始憑證與會計憑證并列,一份簡單的會計憑證不包括原始憑證。從收購的來源和方法來看,原始憑證是直接在經濟業務過程中產生的,是經濟業務爆發的第一個證據。也被稱為‘會計憑證’,因為它的法律效力。會計憑證是在編制會計科目后填入的憑證,是一種“會計分錄憑證”,是原始憑證與賬簿之間的橋梁。
在會計實務中,即使沒有原始憑證,或者原始憑證被簡單地銷毀、偽造或者修改,只要保留了圖書和原始憑證,會計事項就不必核算,不管是偷稅漏稅還是偷稅漏稅、或者,涉嫌篡改、變造、隱匿、銷毀貪污、侵權、違法等犯罪憑證的犯罪分子,不僅是會計憑證,而不會單單只是記帳憑證。
因此,《會計法》不能以偽造、變造“會計憑證”代替“記賬憑證”。《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應當依法保存‘帳簿’、會計帳簿、財務報告,隱匿或者故意毀滅重大案件……”而不是對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記賬憑證”的行為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