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公司:近期,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落實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8號,以下簡稱《公告》)。
在《公告》中,總局明確了對小型微利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各項事宜。
作為2021年年初的重點稅惠政策,很多個體工商戶朋友們都咨詢賬易關于“如何按照新政計算減免稅額”的問題,今天就為大家詳細講解一下!
個體工商戶如何適用政策?
第一種情況
假如納稅人王某經營個體工商戶A,年應納稅所得額為70萬元。
那么在年度匯總納稅申報時,這7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都可以享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
第二種情況
假如納稅人王某同時經營兩處個體工商戶A和B,年應納稅所得額分別為70萬元和50萬元
那么在年度匯總納稅申報時,王某需將兩處取得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中選擇向一處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總申報。
并需要合并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重新計算減免稅額,多退少補。
由于王某的年應納稅所得額共為120萬元,所以王某可以享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整的的應納稅所得額為100萬元。
如何計算減免稅額?
計算公式:
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的應納稅額-其他政策減免稅額x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x(1-50%)
按照這樣的計算公式,我們再來看前文中的王某在兩種情況下都該如何計算減免稅額。
第一種情況
王某年應納稅所得額為700000元,適用稅率35%,速算扣除數為65500,假設其同時可以享受殘疾人政策減免稅額6000元,那么王某該項政策的減免稅額為:
【(700000x35%-65500)-6000x700000÷700000】x(1-50%)=86750元。
第二種情況
王某年應納稅所得額總額為1200000元,適用稅率35%,速算扣除數為65500,假設其同時可以享受殘疾人政策減免稅額6000元,那么王某該項政策的減免稅額為:
【(1000000x35%-65500)-6000x1000000÷1200000】x(1-50%)=139750元。
通過以上的講解舉例,不知大家是否清楚了關于個體工商戶計算減免稅額的問題了呢?如果關于新政還有不懂的地方,歡迎大家聯系賬易財稅服務平臺,即刻獲取專業財稅團隊的細心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