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冊公司:最近有很多朋友們咨詢賬易的財務老師一個問題:超出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的業務怎么開票?算不算虛開?
在企業的日常運轉中,難免會遇到超出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的業務,比如出租部分廠房,售賣一些用過的設備,以及轉售電力、自來水業務等等。
那么,這些業務能否超經營范圍開發票呢?開票的話會不會帶來什么不良風險?今天就為大家全面細致的梳理一番。
首先要明確的是:超經營范圍是可以開票的!
《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沒有明文禁止納稅人“超經營范圍開具發票”的行為,也就是說,企業“超經營范圍開具發票”是不違法的。
因此,企業必須明確一點,納稅開具增值稅發票不受其營業執照中的營業范圍的限制,只要發生真實的應稅業務均可開具增值稅發票。
也就是說,企業如果實際提供了應稅行為,除國家有明令禁止銷售的外,即使超過營業執照范圍,也應該如實開票納稅。
超經營范圍但不開票,反而存在漏稅風險!
納稅人如果變更或增加經營業務項目,應及時到工商管理部門變更營業執照載明的經營范圍,但這與“超經營范圍”可否開具發票無必然關聯。
超經營范圍開票雖然不違法法,但在日常操作時遇到這些問題也要注意:
1、在開票系統內無法開具相應稅率的發票
企業超經營范圍自行開具發票時,可能會遇到開票系統內沒有與經營業務相對應的稅率。
這種情況下,企業需金稅盤去稅務局重新發行,將相關信息授權錄入防偽稅控設備。最終能否給企業發行可能還會看稅局是否做了稅種和品名的核定。
2、開出發票后納稅申報出現異常
一般情況下稅務機關會給企業核定稅種和征收品目,一些地方稅務機關可能會對此設置和納稅申報的邏輯檢查。
這種情況需要去稅務局核定相關的稅種和征收品目,然后申報就不會限制了。
3、稅務稽查的風險
雖然沒有明文規定禁止開具超經營范圍的增值稅發票,但是開具后也會一定程度上給企業帶來稅務風險。
當開票內容與企業主營業務相差較大時,極易引起稅務局的注意,所以超出經營范圍開票,是存在較大稅務風險的。
因此,發生“超經營范圍業務”,一定不要亂來,必須開具超經營范圍增值稅發票時,請務必保留好相關稅務證據:如購銷合同、賬單等,以應對稅務部門的檢查。
最后為大家總結一下關于“超經營范圍開票”的五個重點:
1、可以“超經營范圍開具發票”,不違法!
2、發票開具必須和實際經營業務情況相符!
3、臨時發生超經營范圍業務,如果開票系統沒有障礙,直接開具申報。
4、臨時發生超經營范圍業務,但開票系統有障礙,去當地稅務機關解決。
5、經常發生超經營范圍業務,請及時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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