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易代理記賬公司:2021年6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正式頒布,將于2022年7月1日正式實施。從1988年開始已經實施了三十三年的《印花稅暫行條例》即將退出稅法的歷史舞臺。
印花稅雖小,但適用范圍很廣,影響力并不小。我們一起來看看新法究竟有哪些值得關注的變化吧~
一、縮減了征稅范圍
原條例中的“權利許可證照”和“營業賬簿”中的其他賬簿,不再征稅,也就是原先按5元定額征收的稅目取消了。
二、轉正了證券交易
證券交易印花稅,雖然從體量上看基本上占據了印花稅全年入庫金額的半壁江山,但由于其不屬于暫行條例中規定的稅目,一直都沒有正經的名分,在正式立法前其不穩定的稅率也會對市場造成不小的影響。
立法之后,稅率穩定不會隨意變動,對資本市場來說,消除了一個不穩定因素,有利于維持市場信心。
三、明確了計稅依據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否包含增值稅款,是一個常見的問題,本次新法對此進行了明確。即”合同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也就是合同中列明的增值稅,是不包括的,如果納稅人簽訂的合同是含稅的,但未在合同中列明增值稅,是需要全額計算印花稅的。
四、取消了尾數規定
原暫行條例中,有一條關于稅額尾數的規定:“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
五、變化了稅目,降低了稅率
原加工承攬合同更名為承攬合同,稅率從萬分之五降低為萬分之三;
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含到建設工程合同,稅率從萬分之五降低為萬分之三;
原貨物運輸合同更名為運輸合同,稅率從萬分之五降低為萬分之三;
總之,原先按萬分之五征稅的稅目,進行了全部或部分稅率下調。目前僅余產權轉移書據中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書據”、“土地使用權、房屋等建筑物和構筑物所有權轉讓書據”、“股權轉移書據”需要按萬分之五繳稅。
六、明確了納稅期限和申報期限
原印花稅暫行條例,沒有規定納稅期限和申報期限,在實務中給征納雙方帶來了很多困惑。
新法對此進行的詳細的規定,即“印花稅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計征。
實行按季、按年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季度、年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稅款;實行按次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稅款。
證券交易印花稅按周解繳。證券交易印花稅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每周終了之日起五日內申報解繳稅款以及銀行結算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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