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公司:近日,國家進行稅務管理總局公開征求資源稅征管意見,明確了計算應稅服務產品市場銷售額或者公司銷售人員數量的扣減方法、納稅人享受資源稅優惠政策的辦理各種方式。業內專家學者認為,由于社會資源類企業文化通常位于產業鏈的上游,制定出臺防止資源稅重復征稅的措施,有助于我們推進降成本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利于學生實現產業高質量教育發展。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就資源稅征管若干問題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通知規定了應稅產品銷售額或銷售額的計算扣除方法,以及納稅人享受資源稅優惠政策的方式。納稅人享受資源稅優惠政策,實行“自行判斷,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處理辦法“。納稅人對資源稅優惠項目所留存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記者就“通知”相關內容和資源稅征管相關問題采訪了業內專家。
中國政法大學主任石正文告訴記者,資源稅法于2019年8月26日通過,將于今年9月1日生效。資源稅是我國重要的地方稅種,涉及能源礦產、金屬礦產、非金屬礦產、水煤氣礦產和鹽類。為確保資源稅法的順利實施,國家稅務總局及時明確了征管工作中的若干問題,使法律規定更具操作性,更好地保障國家稅收和納稅人的權益。
“稅法的生命力在于企業實施和執行,而是要真正落地,為國家市場經濟建設社會主義發展提供服務。”中央財經大學教育財政稅務管理學院院長白彥鋒告訴記者,作為我國稅收征管部門,國家稅務總局根據研究相關法律政策規定,就有關事項公告向社會征求意見,可以提高起到一個更好宣傳稅法,加強與社會保障公眾、特別是與納稅人之間相互溝通和互動的作用。
“這對于一個完善企業稅收征管、優化我國稅收營商環境、更好發展服務社會廣大納稅人、鞏固復工復產的良好局面,特別是我們進一步可以提高納稅人對資源利用稅法的稅收遵從度,都具有中國非常重要的意義。”白彥鋒說。
據比“公告”以外,納稅人購買的礦石與從礦石開采礦石賣掉,或者購建或者生產的選礦產品及銷售礦產品的產品組合混合,以應稅產品的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的計算,直接付款單獨核算外包已經購買了降低選礦產品或購買或購買量的量。
“這項工作規定既考慮影響到了社會資源管理企業進行實際生活生產公司經營活動過程中的多種復雜變化情況,又通過扣減外購原礦所含的資源稅,避免了稅上加稅、重復課稅,有助于我們維護國家稅收公平。”白彥鋒認為,由于信息資源類企業文化通常位于產業鏈的上游,制定出臺防止資源稅重復征稅的措施,有助于推進降成本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高質量教育發展。
施正文表示,納稅人在社會生產和銷售礦產時的經營管理方式是比較研究多元的,《公告》明確了相對應的扣減方式,以確保不重復進行征稅,保持我國稅收中性,不影響其他企業發展經營實踐活動。
通知明確規定,納稅人享受資源稅優惠政策,除另有規定外,采取“自行判斷、報告、享受、備案”的方式。據了解,資源稅法規定,在油田內運輸原油期間,開采原油和用于取暖的原油、天然氣;開采枯竭礦山的礦產品,減征或者免征30%的資源稅。
此外,由于2019年1月1,根據稅務總局此前規定財政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的教育部2021年12月31日,省,區,市人民政府需要確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增值小規模納稅人稅可能在50%的稅率資源稅降低。從實際的觀點來看,該國基本上按照50%的最高幅度減少。
對此,施正文表示,“自行進行判別、申報享受、有關數據資料留存備查”體現了對納稅人的充分利用信任,讓納稅人可以更加便利地享受到稅法相關規定的以及其他國家發展階段性的減免稅收優惠。當然,在國家社會給予我們便利的同時,納稅人也應誠信教育為先,對資源稅優惠事項留存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相應法律環境責任。
“公告中明確納稅人享受資源稅優惠政策的途徑,直接反映了我國稅收優惠制度從‘事前審查制’向‘事后備案制’的轉變。這將對降低納稅人享受稅收優惠的遵從成本,促進社會誠信體系的建設產生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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